- 召集人:馬淑儀
- 參與人員:高淑娟、李國雄、少多宜、王朝瑩、葉淑綾、官元瑜、張育銓
- 討論內容:
- 部落傳統歌曲如果登錄後是否不利於流傳?
- 祭歌仍希按傳統,不要太流行,要有神秘性,因為有踩踏性。
- 巴弋答拜協會
- 家族聚會(宗親會)、慶典及喪禮→族歌、祭歌,不建議流傳→勸告再勸告。
- 太平洋藝術節(夏威夷)是否有項目4的情形,不希望被流傳。
- 大型活動歌單要確認。
- 島嶼間的抄襲,當文化在流動中,很難界定是誰的。
- 西方智財權的保護方式→是否適合原住民的智財機制?
- 記譜的過程、編寫、集體收集。
- 改變智財登記的機制,無採納傳統的智財。
- 不清楚家歌不能流傳→排他性。
- 家歌唱給祖靈(才是真正擁有者)聽的,非人的財產,貴族只是管理者,非擁有者。
- 登記者非原創者。
- 先至智財局登記主張。
- 找不到創作者可先預付。
- 版權費太高,不利於流傳。
- 公開表演時,原創者應不應該付費?